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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 和党员“示范岗位”活动的实施意见
日期:2014-07-15


关于开展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

和党员“示范岗位”活动的实施意见

   

    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切实做好我院党建工作,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和党员“示范岗位”的活动,旨在通过规范化建设,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,为创建和谐型党支部奠定基础,全面推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:  

    一、开展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、 党员“示范岗位”活动的重要意义 

1、开展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和党员“示范岗位”的活动活动,是巩固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。我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开展此项活动,就是要巩固提高成果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 

2、开展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、党员“示范岗位”活动,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需要,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,是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进行积极探索的一种有效途径,目的是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、服务意识、责任意识,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。 

3、开展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、党员“示范岗位”活动,是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的需要。开展此项活动,就是要把党员的岗位职责摆出来,工作目标任务提出来,让党员在工作中亮明身份,树立形象,争当先进,增强政治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,使广大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  

二、指导思想 
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。以“一名党员一份责任,一名党员一面旗帜”为目标,按照“提高党员素质、加强基层组织、服务人民群众、促进各项工作”的目标要求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,因地制宜,因岗定责,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牢记党的宗旨,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;引导党员胸怀全局、心系群众,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;引导党员立足岗位、无私奉献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    

    三、目标任务

    以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、党员“示范岗位”为动力,充分发挥全院党员的示范、带动和辐射作用,以推动全院整体工作上台阶。在平时对党员的管理中,要强调突出党员身份,强化组织观念,参加组织活动,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和光荣感,促进党员在各方面发挥先锋作用。

四、实施细则

    (一)参与争创活动的对象: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的对象为全院各科室部门;争创党员“示范岗位”的对象为全院全体在职党员。

   (二)争创的条件

争创党员“示范窗口”的条件

基础工作完善

 1、创建对象具有直接对群众服务或管理职能,主要负责人为党员,工作人员中党员不少于40%。

 2、机构健全,设置合理,活动正常。 

 3、在醒目处设置“示范窗口创建对象”标牌,公开本窗口服务职能,工作人员姓名、照片、联系电话、监督电话等。 

组织领导有力 

1、领导重视,成立了创建示范窗口活动领导小组和专抓人员;领导经常指导创建活动,定期研究创建工作,努力解决实际问题;创建工作有专人负责;经费有保障。 

 2、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创建工作方案,有细化的创建责任分工,窗口有创建载体和抓手,工作人员有具体的争创计划。 

内部管理规范

    1、制度健全规范,内部学习制度、管理措施、考核评价办法、监督机制、奖惩机制切实可行。 

 2、工作环境温馨、舒适、整齐、干净,有关设施齐全,设有便民服务设施。 

 3、有规范的活动阵地和党务政务公开栏,定期公开信息,创建氛围浓厚。 

    示范作用突出

 1、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提高,钻研业务刻苦,综合素质过硬,表率作用明显。 

 2、遵章守纪自觉,办事公道正派,服务程序规范,内外形象良好。 

创建效果明显 

 1、工作业绩突出,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明显。 

 2、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宗旨意识强,服务态度好,群众评价优。 

自觉接受监督 

    1、全面推行公开承诺践诺制度,窗口集体以及工作人员个人100%公开承承诺,践诺率达95%以上。 

 2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,认真受理群众的意见和举报,积极改进工作,提高服务水平。 

争创党员“示范岗位”的条件:

 基础工作好

    1、制定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“示范岗位”创建计划;一项一项抓好落实;至少每季度有工作小结,年度有总结。 

 2、设置了“示范岗位创建对象”标牌,公布姓名、照片、岗位职责、联系电话、监督电话等内容。 

 3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,各项资料收集齐全,整理规范。

自身素质好 

 1、带头学习提高,自觉学习政治理论、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等,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。 

 2、理想信念坚定,忠党爱民,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,在本部门本行业具有“带头人”作用。 

 工作作风好  

 1、带头弘扬正气,廉洁自律,不索拿卡要,无不作为、乱作为现象。

 2、工作效率高,雷厉风行,待人文明礼貌,细致周到。 

 3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虚心接受群众意见,切实改进工作。   岗位业绩好

 1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。

2、带头争创佳绩,岗位工作业绩一流。 

3、有开拓精神,工作中积极改革创新。 

群众评价好    

1、带头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党的纪律、法律,公道正派。

2、岗位形象良好,单位党员干部群众评价优良。 

    3、带头服务群众,结合岗位实际积极作出公开承诺,并能模范遵守规章制度,认真践行各项承诺。       

(三)名额设定

根据我院党员的人数、分布和科室设置的实际情况,设定党员“示范窗口”5个,党员“示范岗位”20个。

(四)评定时间 

1、评定期限:一年时间。

2、评定时间:每年年终同党员民主评议时一并进行。

(五)评定方式 

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,取得票数多的再和平时的任务完成情况、现实工作表现情况以及明文公示的条件等对照进行综合评定,要真正做到:坚持原则、坚持标准、实事求是,决不降低标准,宁缺勿滥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1、对被评为党员“示范窗口”的科室和党员“示范岗位”的党员进行授牌;

2、对被评为党员“示范窗口”的科室一次性奖现金1500元;

3、对被评为党员“示范岗位”的党员一次性奖现金200元。

六、组织领导

    1、加强领导。院党委成立争创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王岳欣担任,副组长由廉世松、曹夏初、潘虹玲、杨宏军、雷春湘、舒小吉,成员由姚勇、李君秀、王小刚、刘志艳、邱双源组成,下设办公室由曹锐任主任,曹安娜、杨贤菊、向娜为成员。

2、注重实效。不断完善党员“示范窗口”和党员“示范岗位”的创建工作,同时也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自身的艰巨任务,随时以主人翁的姿态对待创建工作,保质保量,使创建工作不断得到深化和发展。

 

 

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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